删改电脑文件 造成公司损失
黄某在离职前夕删改了自己使用的电脑中的一些文件,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br><P> 2000年8月至2002年8月,黄某受聘佛山市南海区某印刷包装公司,负责印刷电脑设计及制作工作,刚进企业的时候,有关负责人承诺:工作满一年之后每月提升15%工资。但一年后企业并没有兑现加薪的承诺。2002年8月,企业老板找黄某谈继续签约的事,黄某再次提出当初加薪的承诺,仍遭拒绝后,黄某就对电脑中的80多份制版文件进行了删改,并将她认为属于“自己的工作方式”的单版文件的“啤线”(即模切丝,包括成品规格线和压痕线)删除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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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随后黄某离开了该企业。不久,该企业需要调出文件印刷包装盒,打开电脑发现颜色有些不对。再核对电脑,发现80多处有删改。模切线等文件被删改后,要恢复需要多次输出胶片并重新制作“啤版”。该企业遂向有关单位报案。</P>
Re:删改电脑文件 造成公司损失
可悲 可叹!Re:删改电脑文件 造成公司损失
可以看出学习点法律知识是多么重要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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