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援助
我有一有理之事,掰扯了7年也没个头绪,可否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望法律界高人指点一二.如能解决,我愿将赔款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或按高人意见捐献社会.我的目的一是讨个说法出口恶气;二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我家住忻州利民街一单位宿舍,每到冬天,家中暖气不热,温度距国标相差悬殊.找单位和供热站7年,至今寒冷无比.7年来,单位都非常积极主动按时按要求足额交费给供热站.可我们找单位反映情况,单位不管;找供热站,供热站说是找单位.7年啦,我烦啦,我既不想再找单位,也再不想找供热站,更不想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就是想通过理智方法解决问题.望高人拉兄弟一把.<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1.GIF" width=20 height=20 align=absmiddle border=0><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1.GIF" width=20 height=20 align=absmiddle border=0><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1.GIF" width=20 height=20 align=absmiddle border=0><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1.GIF" width=20 height=20 align=absmiddle border=0><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11.GIF" width=20 height=20 align=absmiddle border=0>re:补充一下:集体签名上访,找各部门,请记者...
补充一下:集体签名上访,找各部门,请记者,电视广播爆光,骂大街,比斗抽,雇铲车推倒锅炉都已不是高招.现实一点,如何能把我交了采暖费后因家冻又开空调点电热毯用电热器的额外电费赔给我们就行了.re:你的问题在忻州普遍存在,但目前真还...
你的问题在忻州普遍存在,但目前真还没有可行的办法解决这个供需矛盾.大同市政府和晋城市就出台了《供热管理办法》,要求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和热用户之间签订供热合同,违反办法和供热、用热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忻州市政府也应该出台这样的办法。<br>从理论上讲,暖气不热是可以索赔的,但是如提起诉讼,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作为居民能够拿出的室内温度低的证据只有居民的亲身感受、温度计的测量及相应的记录,但这种证据不是很有力的,没有第三方在场,如果供热方否认,法庭也难以判决。<br>我个人认为,在当今社会,暖气已变成商品,需要百姓自己花钱买,已和供暧一方形成了商品买卖关系。但现实是百姓不能像买别的商品那样自己买卖,很被动,暧气还未使用或正在使用就被强迫提前交纳费用,而且是全额的,如果不提前交,供热方就不给开栓,停止供暖,由此可以看出,暖气已是一种由供热公司独家享有霸王式的商品,作为热用户的消费者权益根本无法保障,国家很有必要对供暖进行立法,这确实事关老百姓生计的大事。<br>re:谢谢律师版主.难道老百姓有理也无出申吗?...
谢谢律师版主.难道老百姓有理也无出申吗?我怨冤哇!不行,还请高人再指点.re:自己烧吧,买个炉子,或电暖气什么的,得下...
自己烧吧,买个炉子,或电暖气什么的,得下来也跟一冬天的暖气费差不多,这社会谁也指不上,还得靠自己!re:继续革命.
继续革命.re:如果国家立法时,将供热方和热用户...
如果国家立法时,将供热方和热用户的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当供热方不能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违反合同所约定的标准,热用户提起诉讼,要求供热方赔偿损失时,由供热方提供有热用户和供热方双方签字的室内温度测量的记录,这样热用户的合法利益才能得到保证。当然国家颁布一部法律法规方方面面都要考虑的,我们只能共同期待。re:供暖公司是在违约,单位只是代收费而已!...
供暖公司是在违约,单位只是代收费而已!<br>比较现实点的方法是不交取暖费,自己家里安中央空调!
re:是很头疼
是很头疼re:安空调吧,生炉子也行,管不了污染空气了.
安空调吧,生炉子也行,管不了污染空气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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