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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 22:53
侯耀文的“级别”不够开追悼会?

[ 郑华淦 ]
       据媒体报道,27日,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刘兰芳在谈到侯耀文治丧委员会成员名单迟迟未公布时表示,这可能与侯耀文级别有关。刘兰芳解释:侯耀文生前的职务和级别没有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所以下周末在八宝山举行的仪式应该确切地称为“遗体告别仪式”,而不能称为“追悼会”。

      不知此条消息是否属实。如果刘兰芳主席的此当真,那么,现在的形势发展也太让人感到不可理喻了。想当年,一个烧木炭的普通战士张思德牺牲了,党中央还专门为其举行了追悼会,毛主席还发表了著名的《为人民服务》的演讲。即使侯耀文先生与张思德各方面都不具有可比性,张思德是八路军战士,担负的是为中央机关烧木炭光荣而艰巨的工作。是因公牺牲,而侯先生却是自己因病死亡,但是,毛主席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炊事员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对人民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应该给他送葬、开追悼会”

      侯先生尽管不是“队伍“里的炊事员、战士,但毕竟也做过一些对人民有益的事吧?怎么就不能开追悼会呢?难道毛主席的话过时了?一个人死了,葬在什么地方,是讲究资格或者是由权力与金钱所决定的,但是,一个人死了,能不能开追悼会还要讲资格?即使是按照封建的官本位观念来看,即使是在某些特色理论来衡量,开追悼会什么人致悼词、多大的规模、什么样的领导参加,可以按死者生前官的级别、权的大小、以及官方对其的评价来决定。但是,人人生而平等,生平等死也应该在开追悼会问题上有这个平等。即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所说的,开个追悼会,寄托我们的哀思,使全体人民团结起来。既然在60多年前,共产党都提倡开追悼会,甚至还要求将这个方法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既然“村上的人死了”,都可以开个追悼会,那么,60多年后的今天,北京知名艺术家侯耀文逝世了,为何就不能开个追悼会呢?

      当然,如果侯先生生前没有达到由中国曲艺家协会领导或其他领导主持或“亲自”致悼词的资格,但是,总不至于说只能搞“遗体告别仪式”而连“追悼会”这三个字也也谈不得,也不敢想吧?因为、村民的级别毛主席也说够开追悼会了,村民可以,作为共和国公民的侯耀文,怎么就不够级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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