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24 00:45
glsdyx
请律师支招!
我想问一下我们的律师,集中供暧现在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违反了消费者的利益,我们花了钱,可是却得不到应有的服务,这样的事该怎么办?希望有经验的律师给支支招,也请各位看过的朋友给想想办法,我们共同来解决这个花了钱却得不到保障的服务!
2008-1-24 19:34
小市民
顶!
先咨询法院民事庭,那个单位检测室温有效?或者请检测单位和公证处见证,对室温进行连续多日监测,同时对锅炉房出水温度、回水温度进行检测,提供已交暖气费的证明,到建设局咨询供暖温度标准,向法院立案庭申请走简易程序,快速判决。也可召集部分用户提起公益诉讼,经济困难的用户到司法局请求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可对建设局提起不负责任监管,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
如果准备集体诉讼,可以征集群众签名。
[[i] 本帖最后由 小市民 于 2008-1-24 19:36 编辑 [/i]]
2008-1-30 11:05
HHH律师
glsdyx 网友,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在论坛己讨论过多次,而且每年都有人提出,请你看一下以前的贴子,小市民网友回答也有道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再讨论好吗?
2008-2-8 19:34
小市民
律师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律师不是万能的!
律师只有一张嘴,说话有时有人听。有时讲的对,也不一定听!
暖气不热,律师不能去烧暖气!
律师管不了供热公司,也管不了供热公司经理!
能管了供热公司的单位和人,又不去管!
要打官司可以,要有法院认可的充分证据!
民事官司一打就是半年六个月,还有上诉时间,也可能判下来以后,就已经到了明年的供暖季节!
即使判你胜诉,也不定能得到执行!
因为你是普通群众,供热公司是国家单位(虽然个人承包了、但挂的是国家的牌子)!
而且人家比你有的是钱!
想起诉,精神可佳,我很钦佩,也愿意给你支持鼓劲!
但一般来说,效果并不一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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