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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lsg 发表于 2008-3-3 11:24

原忻州饭店职工的喜讯

2007年12月15日下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秦新年召集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建设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忻州饭店等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原忻州饭店职工的安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刘银栓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昕汇报了关于解决原忻州饭店职工安置问题的方案,参会同志就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安置方案将原忻州饭店实际情况与接收单位用人情况有效结合起来,可操作性强,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是现有情况下解决饭店置换后遗留问题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会议原则同意原忻州饭店职工安置方案,会议议定:

一、提前退养。忻州饭店现有在职人员167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固定工和合同工155人,计划内临时工9人。根据忻政发[2003]105号《忻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者男年龄满55周岁,女年龄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人事部门审批,可实行提前退养。经摸底,截止2007年12月,这部分职工有50人。按照山西省劳动厅近年来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10%左右的幅度,在测算每个职工退休前的工资总额时,以现在的工资水平为基数,每年增资10%,一次性补发结清,并按照规定交足养老保险,提前退养。所需经费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和忻州饭店共同测算确定,从金诺公司和同煤集团所欠忻州饭店债务中解决。退休及提前退养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管理局负责接收。

二、带编分流,身份不变,整体转移。除50名提前退养人员外,还有105名固定工和合同工以及9名计划内临时工,共114人需分流安排。这些职工在原单位的工资及保险每年约需188.29万元。由于城市建设、机关后勤建设需要工作人员,计划把这些人员分成两块,安排到市建设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建设局79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5人,先由市建设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选用,人员的管理使用、工资待遇等由接收单位自行负责。接收单位要热情欢迎,真心接纳,妥善安排。

三、安置职工整体接收后,市建设局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新增一个下属单位,单位名称由市编办和接收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市劳动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从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为原忻州饭店离退休人员垫付代发的656746.48元养老金,由原忻州饭店负责解决。

五、由于人事冻结,需要分流安置的人员待人事解冻后按照会议纪要和确定的安置分流方案再执行安排。在安排以前,饭店职工仍按现在70%的工资发放。

六、原忻州饭店的经理、副经理3名处级干部作为留守处,尽快处理职工安置、人员对接、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所有遗留工作处理完毕后,留守人员的安置问题再报组织部门研究解决。  

七、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建设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忻州饭店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分流安置领导组,等人事解冻后,尽快按拟定的方案组织实施分流安置工作。

  特此纪要

  附:参会人员名单





参 会 人 员 名 单  


   秦新年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银栓    市政府秘书长

   王  昕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喜娈    市编办主任

   张高栋    市财政局长

   高益明    市建设局长

   王玉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

   韩杰如    市人事局副局长

   安世卿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徐  祥    原忻州饭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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