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新实施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P>《道路交通安全法》
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目的是什么?
第1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第3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第74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中认定某方当事人为全部责任的。
6、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7、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医疗机构有哪些义务?费用由谁承担?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8、 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否自行协商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9、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什么要取消"撞了白撞"的规定?
6月23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时,对于交通事故中行人受伤害给予特别保护,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承担责任,"撞了白撞"的说法未被采纳。专家普遍认为,此举是"以人为本"原则在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体现。
首先,高速运输工具与非机动车辆及行人相比,"强弱"过于分明。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中间,机动车一方的强势地位明显,而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则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而且更容易受到侵害。故作为法律,当然应该首先着眼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其次,阻止"撞了白撞"成为法律,还将有助于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责任心,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假若认可了"撞了白撞",许多司机对病车上路、违章驾驶等事故原因,就可能更难放在心上,这对有效阻止恶性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绝对乃有百害而无一利!
再者,在交通法规中注重对行人的保护,也是一种"国际惯例"。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交通规则中,"汽车让人"往往是交通规则应遵循的最基本原则。交通规则中的如此人性化设计,既是"以人为本"原则的集中体现,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更是增强交通法规对司机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的制度安排。故而"撞了白撞"没能通过"法眼"关,也应在情理之中
10、道路交通安全法哪些方面体现人"以人为本"的精神?
为了保证人的健康权、生命权、保障良好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从通行权利的分配上充分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
一、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
二、保护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这些规定有利于机动车驾驶人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22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 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34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路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
64条,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44条,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50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51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3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101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行人受伤害给予了特别的保护,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只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责任。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交警赶赴现场后,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拒绝救治。
本法规定了建立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取消了“撞了白撞”
残疾人
设盲道
农用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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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1、这次修改宪法的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党的领导二、充分发扬民主三、遵循法定程序四、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五、坚持宪法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六、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党的十六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
2、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有哪些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最高的权威性。
宪法是母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适用性 稳定性 广泛性 概括性
3、修改后的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之后增加了哪些内容?
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4、为什么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要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因为就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不仅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还包括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加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也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的肯定相统一。
5、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了哪一段?
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6、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了哪一段?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7、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第届任期为 五 年。
8、宪法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保护作了哪些规定?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10、宪法对土地征用作了哪些规定?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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