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储近2000万 山西侯马18人被捕
利用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00多万元,致使1500余户的1200多万元存款至今无法追回。近日,山西侯马市检察院对以段金莲为首的非法吸收存款案的18名涉案人员依法批准逮捕。
<P>
<P>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段金莲、陈明忠等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01年5月,将侯马市立达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段金莲;2002年4月16日,注册成立了侯马市鑫源通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段金莲,并抽逃出资;2002年8月26日,又注册成立了临汾市农村经济技术服务协会,法定代表人仍是段金莲。以上三单位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在侯马市各村发展代办员,通过开会、新闻媒介等多种方式向代办员虚假宣传以上3个单位的经济实力,同时对各代办点进行编排账户、发放牌匾,以给储户高额利率、给代办员高额手续费为诱饵,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在当地的5个乡、33个村发展代办点44个,非法吸收存款19894028元。到目前为止,还有1571户的12272002元的存款无法退还。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