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买卖农村宅基地的合同有效吗
HHH律师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奖章  
UID 4455
精华 4
积分 171
帖子 205
阅读权限 100
注册 2005-6-26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6-9-12 09:2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买卖农村宅基地的合同有效吗


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向城镇居民转让的问题,目前国家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即禁止转让,没有特例。现在的司法实践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一概认定无效,双方如果存在争议,起诉到法院,法院按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来处理这类纠纷,购买人将房屋交还,出卖人返还房款。2004年,北京市高院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即买卖农村宅基地一律认定无效。制定这样的政策或法律规定的出发点是国家保护农民的利益及其赖以生存的耕地。具体理由如下:第一,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无权把宅基地的所有权转出集体之外;第二,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一般不是为了满足基本的居住要求,将导致农村土地的浪费;第三,住房和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最后保障,如果允许转让,一旦农民进城打工无法在城市立足,就会造成农民流离失所,带来社会问题。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也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因此,宅基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法律不予保护。

顶部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08-9-7 03:31
晋ICP证010003号 ·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 编号:晋B2-20041003

    本论坛支付平台由支付宝提供
携手打造安全诚信的交易社区 Powered by Discuz! 5.5.0  © 2001-2007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74367 second(s), 6 queries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忻州网 (山西新闻网·忻州站) - Arch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