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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村主任殴打村民 状告村主任-遥遥无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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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殴打村民 状告村主任-遥遥无期路


事情发生将近一年了,但一直没有处理下来,其中有何猫腻?大家可想而之!望有关部门看到处理一下,也希望真正做到当官为民。

关于村民杨鲜花被村主任申建和殴打一事的
申诉材料
控告人:杨鲜花,女,现年48岁,原平市王家庄乡前池村人农民住本村。电话:8274121
被控告人:申建和,男,现年41岁,原平市王家庄乡前池村人农民住本村。系本村主任。
案 由
控告人(以下称我)家在1997年响应政府号召搞起养殖业买了11头牛,每年春夏上山放牛、秋冬回村圈养,现已发展到90多头牛,当时和村委书记商定在村边一个乱坟地边利用一块挖土挖下的坑里四面栽上木桩进行圈养,当时村里定下搞养殖的临时占地费为0.35元/m2,因我的牛圈占地约有1000多平方米,正好村委还欠我518元的计生错罚款没退还给我家,我丈夫就和当时的村支书商定与此款相顶,过了几年新干部上任被控告人当选为村主任,不认可前任领导的决定,非要把我的牛圈占地和其他宅基地一块拍卖,由于我的牛圈属临时占地,为此我不同商被申诉人要按宅基地的价位6000元卖给我,可被申诉人明确下令如不交钱,就雇铲车铲平我的牛圈,眼看着90多头牛无处可养,控告人无奈加之被胁迫之下违心地将家里仅有的3000元钱交给了被控告人,从此被控告人就开始处处欺负我们。
2006年阴历五月份的一天晚上村支书申俏明打电话让我将牛圈边界上搭的看牛棚给拆除超界的另一半,因我丈夫在山上放牛,故我就拆了一半的看牛棚,拆后我就去找被控告人,让给量一下是否拆到了界线以里,被控告人村主任申建和开口就骂“你有球啥理”。经过一番口角被控告人村主任大打出手,抓住我的头发,冲头就是两拳,打的头晕目眩,这里村支书申俏明拉偏架,抓住我的的,后池村的支书一看情势不对、拉住被控告人申建和不让他再打,被控告人不顾众人阻挠,冲着我小肚子上猛踹一脚,当下踹的我肚子疼,被打倒在地上起不来,但是被控告人他还不管,经过众人劝说,被控告人才叫村支书拿处钱把我送到乡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到了市铁跟医院做了脑CT,结果是脑震荡,我住了九天院,因被控告人不给医疗费我家又承担不起,加之在医院没人给照料,只能带病回家。我到现在夜不能为人之妻,重活不能干,到现在还留有后遗症还需继续住院治疗。当时我们就报了案,可派出所至今也一直未给予解决。当时被控告人动手打我时有池上村的三个村主任、三个村支局,还有王家庄职责人在场,村民还有很多。因当时乡村干部刚开完会,打完后又是村支书亲自顾车将我送到医院,支付的车钱和医药费,这样充分的客观事实存在,不知为什么至今也未给解决。
综上所述,我认为被控告人身为一村之主任光天化日这下,目无国法故意殴打控告人导致控告人伤残(构成脑震荡),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4条,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也直接触犯了《治安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第78条99条之规定尽快依法惩治被控告人,在实践三个代表的今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希望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领导能够为民作主、依法严惩被控告人。从2006年5月份发生至2007年1月份已经托好几个月,王家庄派出所还没有给解决,希望各位领导看了这封关于官打民的信请立即给处理一下。

此致

住址:忻州原平市王家庄乡前池村
写信人:杨鲜花2006年12月8日

请看到这封信的领导马上给我们处理一下。我们是相信我国的法律是无私的。

控告人:杨鲜花
住址:忻州原平市王家庄乡前池村 电话:8274121

希望借助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各种法律和舆论援助,严惩凶手,还村民公道,在此我全家给您们跪拜道谢了。





申诉书
申诉人:申虎旺,男,汉族,现年51岁,与杨鲜花为夫妻,原平市王家庄乡前池村人,农民,住本村。电话:8274121
被申诉人:忻州原平市王家庄乡前池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申建和,男,系该村村主任。
请求事项
1997年申诉人响应政府号召搞起养殖业买了11头牛,当年7月份就发展到16头,由于每年春天牛就上了山,为此我与奇村镇道东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十里一道沟的合同期限为十年,秋后牛回村没有地方圈。我与被申诉人的前任支书张保珠协商批养殖基地。当时张保珠说养殖基地每平米0.35元,规划在村边一个乱坟地边的一块挖下的坑里圈养,张保珠还说:“你半年在外放牧,半年在家圈养,也不糟害庄稼,不用掏这份钱了。”我当时和被申诉人前任村支书张保珠说:“大队还欠我计生错罚款518元。应退款条一直没有兑现我占的这块地方差不多有1000多平米左右。我说两项顶了就算了。当时被申诉人也同意了”。
可是谁想到过几年后村里换届选举,新选出的村主任申建和不认前任村委的决定,非要以宅基地形式拍卖我已花钱并使用了多年的牛圈地,把我牛圈里的砍了,偷卖了,还要把我的牛给赶走。我不同意并说:“这么多头牛怎么办,你们得给我找下圈牛的地方我才能搬。”后来,牛便上了山,这件事就放开了,被申诉人拍卖地也就开始了,被是申诉人的新村主任申建和到我家说:“牛圈给你们留下了,但需交6000元的宅基地占用费。”我妻当时就和被申诉人说:“我这是以养殖基地名义临时用木桩圈起的一个牛圈,怎么能以宅基地的同样价钱6000元卖给我。再说这个牛圈地在坟地边加之又是牛圈怎么能作宅基地。”被申诉人于是下令如不交钱马上雇铲车来铲平牛圈。我眼看着无处可养的90多头牛无奈地被迫地违心地交了家里仅有的3000元钱给了被子申诉人村主任申建和。从此被申诉人就开始刁难我。
2006年阴历5月的一天,被申诉人又让我妻拆看牛用的牛棚,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被申诉人村的的村主任申建和对着乡村两级干部的面将申诉人的妻子鲜花给找倒在地,后经众人看不愤眼的谴责声中申建和才不得不叫村支书拿上钱顾上车将我妻给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了九天,申诉人的妻子因承受不起高额的医疗费,只能带病回家,到现在还留下后遗症。
综上所述,我认为响应政府号召发展养殖业应属合情、合理、合法的事,被申诉人不但不给予支持反而还强行不让申诉人继续搞养殖,其行为首先违反了党中央关于三个代表的提倡导,更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为此特提起申诉请法语上级机关依法支持我的养殖事业,责令被申诉人允许继续占用该牛圈搞养殖,否则牛群已发展到90多头让我一个老农民怎么办,请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我作主,以此来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谢谢各位领导。
希望看到此文章的领导请求进快给处理一下。
联系人:申虎旺
电话:827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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