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全被财政扛下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在这次改革中我省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责任、经费。从今年春季开学起,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该项改革包括四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含县城所在地学生) ,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今年要落实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42元,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按比例分担,省政府要求所有资金春季开学前要全部到位,学校校长不能再向学生收取规定外的一分钱。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改造。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重点是保证地方政府出台的教师应享受的津(补)贴项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与此同时,省教育厅公布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351)304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