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监狱位于洪洞县城旧县衙(今县政府所在地)西南隅,明洪武三年(1369),知县杨茂建。是国内保存最完整的一座明代监狱,1959年列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明正德年间(1506——1521),北京名妓苏三曾蒙冤落难被囚禁于此。折子戏《苏三起解》就发生在这里,因此俗称“苏三监狱”。
监狱占地面积610平方米,由过厅、普通牢房、禁子(狱卒)房、狱神庙、死囚洞、死囚牢等组成。
过厅南北向,硬山顶,面阔三间,南北各开一门。北门悬挂有书画大师董寿平先生题写的“苏三监狱”匾额。由北而南即进入普通牢房。十二间低矮的监牢东西相峙,中间仅有一条宽不足二米的通道。牢房檐口外用铁丝织成天网,且悬挂有许多响铃。牢房内空间狭小,阴暗潮湿,土炕占了三分之二,人立在炕上,头不能抬。躺下腿不能伸,惨状不可想象。
通道南端有禁房二间,为狱卒的管理室,西侧随墙镶有石刻狱神庙,狱神庙下有砖卷门洞,高不过0.3米,据专家考证,这是我国现在最小的狱神庙。狱神庙下有砖卷门洞,高不过40厘米,传为死囚洞,服刑犯人死于狱中,由此洞拖出。
与狱神庙相对便是死囚牢,因门洞上有石雕狴犴,形状类似虎头,人们又称为虎头牢。牢门高仅1米,长2.3米,两端各有一道铁页门,一扇向左开,一扇向右开,防范之因,由此可见。
进入死囚牢,有约25平米小院。院中央有小井,为犯人汲水处。北有枕头窑二孔,西侧传为当年囚禁苏三之所,窑体坚厚,高处开小窗,内处设双窗棂。东侧则为男性囚牢,窑内阴暗潮湿,白天也须要灯光。院南围墙高3.57米,厚约1.7 米,内外砖砌,中间灌以流沙。据说,人犯若于此凿洞逃跑,就会被流动的沙土阻挡。
明代监狱的格局是研究封建社会官衙监狱的重要实物资料,在学术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原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王治秋曾来此考察,对监狱的建筑格局,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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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城内旧县衙(现县人民政府)西南处,有一座古老的监狱,据《洪洞县志》记载,这座监狱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距今已有600多年了,是我国仅存的一座完整的明代监狱,1959年被列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明代监狱,俗称“苏三监狱”,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戏剧故事《玉堂春》(苏三起解)就是在这儿发生的。据传,明正德年间(1506——1521),北京名妓苏三在洪洞蒙冤落难囚于此监,苏三出身贫苦,本姓周,因年发荒旱,投亲不遇,被拐骗卖入北京——苏姓人开的妓院,排行三姐,故名苏三,花名“玉堂春”。苏三在妓院时,偶遇宦门公子王景隆,彼此相爱,遂再三暗中资助他谋取功名,时洪洞县朝阳村(今城东村)富商沈洪行商京城,慕玉堂春之名,用重金将苏三赎回洪洞作妾。其妻皮氏悍护,在洪洞“益元堂”药店暗买砒霜毒于辣面中,苏三因身体不适未食,沈误食后很快死亡,皮氏便诬告苏三害死本夫。知县贪脏枉法,以酷刑逼苏三屈招,遂成冤狱。后来王景隆科考得中,被点巡按山西,玉堂春逢夫得救,二人终成眷属。这个动人的历史故事,被后人编写成小说、戏剧等成为佳话,广为传颂,千年不衰。苏三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苏三监狱也随之闻名中外,成为人们参观游览和考察历史是名胜古迹。苏三监狱由过厅、普览、死牢三个部分组成,门窗小而坚实,围墙高而厚,呈现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景象。全监总面积为610平方米。穿过过厅就是普监,由东西相对的两排监房形成一条狭窄的南北通道,两边有窑式牢房12间,上面檐口外天往密布且挂有很多响铃,通道南端有禁房二间,是禁子住的。西侧有狱神庙、死囚洞,东侧便是死囚牢。死囚老门上画有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头形,名为狴犴,青面獠牙,狰狞可怖。死囚牢门上图形又因其很象虎头,故俗称“虎头牢”。死牢是关押死刑犯人的地方,牢门共有两层,形成一条高1.6米、宽1米、长3米的通道,通道两端各有一道门槛和门扇,一道朝左开,一道朝右开,为明代标准的死囚牢门。牢院内有枕头窑一孔,隔为三间,西侧的一间是当年囚禁过苏三的窑洞。院内有井及洗衣石槽,井口石上有历年犯人提水时绳子磨下的几十道明显的痕迹。苏三蒙冤住狱时曾在此打水洗衣,后人就称此井为“苏三井”。这座监狱其布局是研究封建社会官衙监狱规制的重要事物资料。
特有的建筑,动人是传说,引来了无数游人的骚客,许多专家、学者专程前来考察,剧作家、戏剧家、演员前来体验生活,文人骚客兴言题词,叙情言志。1962年,著名的考古专家王治秋来到此处,探笔写道:
虎头牢里羁红装,
一曲搅乱臭水浆。
王三公子今何在?
此地空余丈八墙。
为了保护珍贵的文物古迹,解放战争时,陈赓大将特嘱攻打洪洞的部队要注意保护明代监狱及有关苏三案件档案。遗憾的是,这座具有历史意义驰名中外的古监,在十年动乱中曾毁于一旦,荡然无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洪洞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和要求,决定修复明代监狱。1984年初在省地文管部门的支持下,挖掘出原狱基址,搞清了原址的面积、布局、结构,绘成“明代监狱复修图”,经省古建筑研究所审订,于1984年5月5日动工重建。经过五个多月紧张施工,明代监狱又以原来的风貌呈现游客面前。修复后的明代监狱,完全保持了原规模和布局,原体容和面貌,原物体和结构。并在狱前盖了一座雕栏画栋的楼门,精巧的别致的画墙,门楼楣额悬挂着著名画家董寿平书写的“苏三监狱”四个大字,前来观光游览的各界人士络绎不绝,纷至沓来。中央文化部顾问林默函、书法家卫俊秀、戏剧家马少波等同志专程来洪洞了解明代监狱复修情况,马少波同志即兴赋诗一首:
弱女哀哀诉冤情,
古槐俯首不忍听。
位高敢认缧绁女,
南北至今唱金龙。
明代监狱,作为珍贵文物古迹,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精神文明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封建社会监狱规制的重要资料。近年来,人民政府对明代监狱不断进行修茸,加强了管理。1992年,明代监狱又增加了新的内容,在东厢房展览室开辟了蜡相馆,正面塑了5组蜡像,介绍了苏三识王、入狱、押解、平反、重逢的全部情节,人物逼真动人,场面合理感人。修复扩建后的明代监狱,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中外游人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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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三原名玉姐,系山西省大同府周家庄人,父名周颜亨母名氏,第名永通。苏三七岁时,因遭旱灾被卖到北京苏淮妓院,遂姓为苏,她来前二妓在院,取名(三儿)合称苏三。玉堂春是她的花名。
王景隆字舜卿系今陵(现南京)人,(一说河南永城县人)。其父王琼在明正德年间,官至礼部尚书,被刘瑾参本返籍,派三公子景隆和家人王定,催讨欠帐银三万余两。经过三个月之久,帐已收完。便在京闲游,见一个酒店门前站着几个漂亮姑娘,进了大门又看见酒楼上饮酒的两个姑娘,衣服整齐,眉目清秀,比门前站的更胜几分,公子便向酒保问那两个女子的来历,才知道是本司院一秤金家的两个姐儿——翠香、翠红,酒保又说,还有一个排行老三的姿态妩媚,情色动人。公子听了,决心要去本司院一趟。果然一见苏三花容月貌,风韵宜人,十分钟情相爱,不忍舍去。从此公子每日贪恋酒色,神情魂迷,再加鸨儿殷勤奉承,引诱科派,给鸨儿偿还旧债,又给苏三买金银首饰绸缎衣服,并建造百花楼,遂将所有的银两任意挥霍。王定一再催归不听,不到一年光景,三万银两挥霍一空。可是和苏三的情感日渐浓厚,已成难割难舍之势,但只认金银的鸨儿,却百般不容,屡逼苏三驱公子出院,甚至将苏三数次鞭打,直到发散皮破,血泪交流,苏三仍不忍下此毒手,而公子虽尽知其情,也不忍舍去,可是终于被鸨儿巧计骗出,流落街头沿门乞讨,受尽了磨难。幸在关王庙内遇见了以前常去的妓院卖瓜籽的金哥,报信苏三,玉堂春借口关于王庙还愿,他俩才得想见,定计入院。苏三暗送二百两银两,教公子设计入院,又赖旧识金银匠的帮助,遂在街头买了些衣服、物件、皮箱、骡马,风流阔绰二次入院,以砖头瓦片的箱子骗取了鸨儿好多财务,返家去了。鸨儿发觉后,苏三受到最惨苦的鞭苔凌辱。
王景隆返里,受到严格家教,并时刻怀念着苏三的谆嘱与奋勉,因而浪子回头,奋志读书。二次进京应试及中第八名进士,做真定府理刑官。在王景隆返家的当儿,苏三被鸨儿强迫骗卖,以1200两银子的身价做了山西洪洞县马贩子沈洪(沈延林)的小妾了。但沈洪继娶皮氏,年方30余岁,由王婆勾结与邻人赵昂私通,两人情深,感到沈洪返回家带回小妾与自己大有不便。便采取了一箭双雕之计,毒杀沈洪,诬告苏三,遂用银五十两贿通王婆在城内“益元堂”药铺,买到砒霜。一日清早刚起床的时候,皮氏乘沈洪素好辣面的机会,投毒于沈洪碗中并给苏三一碗,着丫头假名送去,值苏三梳头未毕,全让沈洪吃了,不多时沈洪七窍流血而亡。皮氏奔告县衙,反诬苏三所为。在王知县审问之下,皮氏未曾实供,而王知县从皮氏和苏三两人的相互抵赖,联想到沈洪是由吃饭中毒而死的,因而追问假名,供出皮氏做成辣面着她送去,以及王婆、赵昂与皮氏日夜来往,有密切关系等情节,当即传讯王婆、赵昂,王、赵供认来往属实,其实不晓。遂把苏三、皮氏一干人等着管起来,听候审讯。此时皮氏着急,暗示赵昂活动,大贿洪洞县县衙,赵昂暗走门路,拿者皮氏的银子,送给刑房吏一百两,书手八十两,掌案五十两,门子五十两,两班皂隶六十两,禁子每人二十两,此外特将银子1200两封在罐内,当酒送于王知县,如此衙中上下买通,尤其王知县在第二审断时,财迷心窍,颠倒是非,竟然胡说:“我昨晚梦见沈洪来说,的确是苏三毒死的,与皮氏无干。”苏三再三时言揭发黑幕,知县发怒,立动大刑,苏三忍痛不过,只得含冤暂认以待时机,因而判罪定案,监禁起来。而皮氏等讨保出狱,逍遥法外了。
兹将苏三和皮氏初审口供附在下面:
皮氏供诉:“小夫人皮氏,丈夫沈洪到北京做商,用千金娶这娼妇苏三为妾。这娼妇另有情人,嫌丈夫丑陋,因吃辣面暗将毒药放入,丈夫吃了登时身死,望爷爷断她偿命。
苏三供诉:我既然嫌他丑,就不嫁给他;只要嫁给他,我就不害他,况说北京离洪洞有这么远路,有几个沈洪害他不死?再说我来到洪洞,人地都不熟悉,前门未出,后门未到,我结交那个?晓得那个?那个给我买毒药?何不再思再想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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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县衙有个刑房吏,姓刘名志仁,为人正直无私,素知皮氏与赵昂有奸,都由王婆说合,数日前,又碰见了王婆在药房内买砒霜,说要药老鼠,就有疑心,今日发生命案,赵监生(赵昂)用着沈家的银子,来衙门打点,把苏三买成死罪,义愤填胸,遂去监中查看,正直禁子向苏三讨要杂项费用,刘即喝退他了,温言宽语,并将赵昂私通皮氏及王婆买毒药等情况细说一遍,再嘱苏三说:“你且耐心受困,待后有机,给你喊冤,家日饭食我来供给。”苏三再拜谢,禁子也不敢作声了。王公子在真定做官年余,虽然苏三被卖到山西洪洞,未及探知真实情况,适值有功调升,恰好调至太原,巡按山西。刚到任所,急牌先巡平阳府,待到察院录囚,查出苏三已犯死罪,及密带干员到洪洞私访。不意在路上和脚户闲话中,得知皮氏和赵昂有私,沈洪因娶妾小受害,急回太原提取全案开厅审录,当然首起就是苏三谋杀丈夫一案了,因亲审有嫌,遂托出公正廉明的刘推官审读。该刘设计用大柜四角凿孔,暗藏书吏放在内,把皮氏、赵昂、王婆、假名锁在柜周四角,不许交头接耳,并说:“饭后严划再审”。众人散去,皮氏抬头四顾无人,便低声恨恨地骂假名说:“小奴才你为什么要乱讲,如再要讲回家后打死你。”假名说:“不是夹的痛我也不说。”王婆也叫皮氏说:“皮大姐我也受邢不过,说了吧。”赵昂说:“好娘哩,推御出这个官司去,我百般孝顺你当你格亲娘。”彼此交谈真情败露。柜内录好口供,直到刘推官司饭后来审,先打开柜子,书吏跑将出来,宣读供词,众犯再难分辩,件件承认,才算是苏三的冤屈昭雪了。
判决词如下:
皮氏凌迟处死!赵昂处斩!
王婆有期徒邢!假名杖责示惊!
苏三无罪应予开释。
最后王景隆上书将王知县撤职追脏,苏淮充军,一秤金枷锁示众。苏淮财产全系苏三置买,分给王银匠与金哥。至于玉堂春由公子亲烦府下,密地里差人送往北京王银匠家暂住。随着公子上书辞职,偕玉堂春回籍省亲。
根据这段故事,其曲折经过人物地点和洪洞县传统说法大体相同。所以应当确信原来真有此事,也想念以 上的说法比较正确,现在洪洞县还可找到很多的事实,足以证明。
在洪洞县署有苏三住过的监狱,有虎头牢,在砖砌的窑洞,院内还有苏三坐监时洗衣服的水井和石糟,因年深日久,井口被没水绳磨进寸深的多道壕。
洪洞城内刘家巷中间路南,门西两间是皮氏买毒药的旧地药铺。“一元堂”后改为“益元堂”。现搬到估衣街巷口,内还有原铺主人姓党的后代,系陕西省邰阳县人。
洪洞城东古朝阳村(城东村),还有沈洪的房屋、地基(即沈延林家),还有两个后代沈福胜、沈福有(因日寇来后逃到本县南周壁村居住)。沈洪原配景氏家系左壁村,继娶皮氏娘家系梗壁村。
洪洞人民对苏三的故事祖辈相传的说法,大多是一致的。
明清两代的话本,叙述苏三故事和洪洞传统说法,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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