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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国在反腐中落马的高官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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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反腐中落马的高官黑名单)) 2003年至2006年我国在反腐中落马的高官黑名单 2003年中国高官落马黑名单 贵州省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 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收受贿赂近200万元。2003年4月被开除党籍。 云南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1994年上半年至2000年7月,同其子李勃或单独受贿达人民币1810余万元。2003年5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 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牟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进行打击报复;与其配偶收受他人翡翠摆件等一批贵重物品;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 2003年8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 “因严重违纪问题”,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田凤山的土资源部部长职务。 贵州省原副省长刘长贵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共110万元、美元3万元,2003年4月被开除党籍。 山东省原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潘广田 1992年5月至2001年10月,潘广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个人和单位送的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53.9万余元。2003年4月23日,潘广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扣押于检察机关的赃款和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辽宁省原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 1997年5月至1998年11月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期间,1999年6月至2001年8月在担任辽宁省高法院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0万余元。2003年5月13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田凤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田凤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丛福奎1997年初至2000年6月,丛福奎在担任河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36万余元。2003年4月27日,丛福奎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省原副省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王钟麓 在职期间收受巨额贿赂;擅自决定向某集团公司提供借款和融资担保,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活腐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2003年8月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出国留学,收受巨额贿赂,2003年12月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 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 1993年至2001年,王雪冰收受钱款、艺术品、名牌手表等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2003年12月1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部分个人财产。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 王怀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人民币275万元,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30万元、澳币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怀忠对价值人民币480.5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4年2月12日王怀忠在济南被执行死刑。 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 在任期间收受贿赂106万元,2003年12月麦崇楷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并追缴其余在案的财物。 2004落马高官黑名单 王道生: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2004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及其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王道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两被告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401万元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吴振汉:2004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2004年6月,吴振汉被湖南省纪委“双规”,从而成为继原辽宁省高院院长田凤岐、原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崇楷之后,第3个落马的省高院院长。在任省高院院长期间,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诉讼、插手基建工程为他人谋利,个人或伙同亲属收受贿赂305万元。 于纪豹:原乌鲁木齐市政协副主席兼乌鲁木齐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 于纪豹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95年~2002年间,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和索要他人钱款,共计714500元,美元1000元。 田梅:山西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田梅因挪用公款4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国光:中共湖北省委原副书记、湖北省原省长 张国光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受贿所得款物被依法没收。张国光曾分别多次收受他人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72288元。 吴锡鹤:安徽省公路局原副局长 吴锡鹤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吴在担任省公路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4万元。 娄小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娄小平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李友灿:河北省原外贸厅副厅长 李友灿受贿案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李友灿的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友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在任职期间,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44万元。 徐国健: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 徐国健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经查,徐国健在任职期间,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60万元,8000美元,接受礼金10万元。徐国健一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同年6月,徐已被免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委员职务。 王军:原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以免去王军的职务。据报道王涉嫌一起权钱交易腐败案。 王兴尧: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 王兴尧因涉嫌经济上严重违纪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并免职。 刘国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 刘国庆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追缴。 韩桂芝:2004年11月,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黑龙江省委决定,给予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韩桂芝一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韩在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期间,先后收受多人多次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950万元,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贿。2004年6月,韩已被免去黑龙江省政协主席职务。 哈吉:2004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党委委员、自治区原副主席阿曼。哈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中纪委调查,阿曼。哈吉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巨额现金;支持、纵容其亲属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哈吉一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钟麓:2004年8月底,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1998年~2000年间,王先后5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39万元。 高勇:2004年8月,成都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因涉嫌巨额受贿被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经调查,高勇涉嫌在深圳洗钱达数百万元。 刘方仁:2004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刘方仁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刘方仁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赃款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赵洪彦:2004年7月,黑龙江省人事厅原党组书记赵洪彦因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实,赵在任绥化地区地委书记期间,先后6次收受58万元人民币的贿赂;在任省人事厅党组书记期间,先后收受19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的贿赂。赵还对298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王怀忠:2004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济南被执行死刑。 2005年部分落马官员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1996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一审被判死缓 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月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辽宁原副省长刘克田因受贿终审判决12年徒刑 被告人刘克田在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接受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办理转贷以及涉税问题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夏任凡通过他人给付的3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317500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克田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12年。 四川原副省长李达昌涉嫌犯罪 检方已经初步认定,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罪名。基本涉案事实:中川国际公司承建乌干达欧文电站扩建工程。作为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乌干达的投资项目,中川公司在该电站施工中与合作方互有违约之处,正在进行国际诉讼。1997年财政部核拨1亿元专款作为索赔风险准备金。资金到四川后,李达昌滥用职权,多次批准挪用资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山西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在任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为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谋取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提供帮助,收受邵建伟10万美元、一块价值58320元港币的百达菲利牌手表和2万元礼金,收受他人价值8万余元的60件礼品。 弓继权:2005年1月10日,成都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弓继权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等违法行为被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资格。 张凯:2005年1月8日,广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凯因严重违纪案已被开除党籍。此前张已被依法罢免了人大代表职务。 石发亮:2005年1月8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宣布,省交通厅原厅长、党组书记石发亮因严重违纪违法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姜人杰:2005年1月7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涉嫌严重违法被苏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罢免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免去苏州市副市长职务。 2006落马高官黑名单 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 陈良宇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 刘志华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刘志华的违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中受贿等问题已涉嫌犯罪。 刘志华身为高级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华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天津原检察长李宝金 李宝金在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数家企业牟取利益,索取钱款数百万元人民币;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使用,滥用职权,向外单位人员支出账外公款数百万元;违反财经纪律,私设账外账,涉及金额巨大。此外,李宝金还犯有生活腐化错误。 江苏省人大原副主任王武龙 王武龙在任江苏省南京市委书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减免土地出让金、土地置换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索要、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利用职权,干扰南京市有关部门的案件查处工作。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认为,王武龙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收受贿赂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武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 有关部门在调查上海社保资金案中,发现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纪委正在对其进行审查。 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 王昭耀在任省领导期间,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安排和项目审批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总额达700余万元,另有80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海军原副司令员王守业 现年62岁的王守业,因“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军委已免除其海军副司令员职务。海军本届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 原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 中共中央纪委根据举报和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对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违犯党纪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杜世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经中共中央纪委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对杜世成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其山东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山东省青岛市委书记职务。 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 2006年4月4日,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李达昌为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0431.49美元,致使其中3849985美元被请托人挪用后损失。 山西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 侯伍杰在担任中共山西省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另案处理)希望晋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的请托,三次收受邵建伟给与的美元10万元和价值港币5万余元的百达菲利手表一块,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余元。案发后,侯伍杰坦白交代了上述受贿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赃物。 2006年9月18日,侯伍杰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 建行原董事长张恩照 2006年11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0年至2004年期间,张恩照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400万余元。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2006年1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检察机关指控王有杰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近1500万元,其中受贿金额600多万元。王有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将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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